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为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相关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2.其他条件详见项目申报平台,我局已通过亲清政企服务平台推送至有资格的申报企业,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市级总部企业”关键词,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三、申报时限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15日一2024年9月30日四、注意事项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企业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五、咨询联系电话业务咨询:0755-29996432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