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公共数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数据异议核实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大数据中心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公共数据收集、归集与治理,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附则共六章二十八条,总则方面(第一条至第六条),明确了设立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定义、适用范围、管理原则、职责分工、系统管理,公共数据收集、归集与治理方面(第七条至第十三条),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方面(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公共数据安全方面(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方面(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附则方面(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三、反映意见的方式请填写公众意见征集表(详见附件2)并任选以下方式反馈,1、电子邮件:sjxu@lingang.gov.cn2、电话:68281653附件: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docx2、公众意见征集表.doc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