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加快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吸纳脱贫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2号)文件精神,对桂平市油麻镇合水桂枝加工厂申请就业帮扶车间材料进行审核及核查评估,确认符合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现决定将桂平市油麻镇合水桂枝加工厂认定为桂平市就业帮扶车间,特此通知,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8日文件下载:7.1关于认定桂平市油麻镇合水桂枝加工厂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