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负责推荐我市域内有关单位申报辽宁省新型研发机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25日后登陆省科技厅网上平台(http://218.60.151.64/framework/)进行申报,并分别于5月11日、10月2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2.鼓励经市科技局认定的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市科技局2022年将组织两次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推荐工作,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业务处室分别于5月12日、10月25日前将推荐意见报局资配处,按有关规定履行推荐程序,4.市科技局联系方式:高新处冯建军22721314社发处孙宾23768180农村处李静23768052资配处王威22720342网上申报技术相关问题,请咨询省科技厅,附件: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22日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