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自《市科技局关于受理2023年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助申报的通知》发布以来,各单位积极申报,因部分企业申报材料较多,为便于企业有充足时间补充完善申报材料,便于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更好的审核申报材料,现决定将相关材料的审核和提交时间修改如下:(一)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完成时间:从原来的“7月8日”延长至“7月19日17:00”,(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从原来的“7月19日”延长至“7月31日17:00”,特此通知,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8日(联系人: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杨红,电话:2283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