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闽农人〔2024〕2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三明市下达我县培育“头雁”带头人6人,经本人自愿申报、乡镇遴选推荐并公示,拟推荐6名农业领域优秀人员参加2024年“头雁”带头人培育,现将拟推荐名单给予公示(附:2024年拟推荐“头雁”项目人员名单汇总表),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7月11日联系人:谢远霖阳美姬公示电话:7920057公示期间欢迎来人来电咨询附件:2024年拟推荐“头雁”项目人员名单汇总表清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