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经发局: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4〕358号)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要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巳列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并严格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审,于7月4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企业申报材料等通过福建省工业绿色发展管理系统(https://www.fjjnzx.cn:9003/home)提交,推荐文件中要核实申报企业近三年情况,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二、申报企业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应认真对照《暂行办法》要求,并对评价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三、各单项申请材料模板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https://www.miit.gov.cn/jgsj/jns)下载,附件:2024年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