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是指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体制机制,申请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不得申请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1.企业执行的产品(服务)标准非现行有效,二、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按照《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认定细则》(见附件2,分两册装订:分册一:《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细则》中认定项目“1.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机制”、“2.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分册二:《专利转化为标准对照表》(见附件3),以及《细则》中认定项目“3.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绩效”、“4.加分项”的证明材料,三、工作要求1.申报企业应同时进行线上、线下申报,2.2024年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重点审查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申报材料的填报是否符合要求、线上线下材料是否一致等,4.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将辖区内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并盖章后,于申报截止时间后5天内将《2023年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汇总报送市局标准化处,附件:1.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申请表2.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认定细则3.专利转化为标准对照表4.2024年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申请汇总表84号附件.doc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