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工信联数据〔2024〕129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培育大数据领域“专精特新”企业突破50家、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5家,(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2.布局新型数据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3.强化算力资源供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4.建强融合基础设施,(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地质局)5.培育大数据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6.培育优质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8.突破核心技术,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设一批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力争培育大数据产业创新实验室、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创新服务机构和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累计突破150个,推进行业大数据平台(中心)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13.提升数据治理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14.发展数据交易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15.推进数据价值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加大对大数据核心技术突破、优质产品服务开发、示范项目建设、特色园区打造、创新平台培育、企业DCMM贯标、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等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