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63号)要求,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等部门开展,(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以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联合开展,以招聘需求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2023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好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附件:2022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