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在常高校、三级甲等医院等单位组建市重点实验室,二、认定条件(一)市重点实验室(在常高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研究领域:围绕1028产业体系,能提供保证市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作的资金和技术支撑、基础设施和后勤保障以及学术活动条件,3.场所面积:相对独立的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基础研究投入、科技产出、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预期目标具体明确,(二)市重点实验室(市级公共服务单位、三级甲等医院及市级三级专科医院)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研究领域:重点面向临床医学、医防融合、检验检测、公共安全等领域,2.依托单位:市级公共服务单位、三级甲等医院及市级三级专科医院,能提供保证市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作的资金和技术支撑、基础设施和后勤保障以及学术活动条件,3.场所面积:相对独立的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基础研究投入、科技产出、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预期目标具体明确,三、申报程序1.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由依托单位提出,于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前将审核盖章后的《常州市重点实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组建方案》(附件2)、《2024年常州市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附件3)等纸质文件报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科技资源服务科,市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推荐至常州市科技局,2年后对新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进行绩效评估,附件:1.“1028”产业体系2.常州市重点实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组建方案3.2024年常州市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