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口岸经营单位: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港字〔2023〕2号)有关要求,为规范茂名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的管理和使用,做好2024年口岸建设事项的申报工作,我局编制了《茂名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请按照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省级口岸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附件:茂名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茂名市口岸局2024年7月2日(联系人:李宇翔电话:0668-2882144)附件茂名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规范茂名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的管理和使用,做好2024年口岸建设事项的申报工作,特制订《茂名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三)对落实国家和省部署的贸易高质量发展、口岸资源整合、智慧口岸试点建设等重点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四)对落实国家、省和市部署的专项工作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五、申报条件申请口岸建设事项项目,(七)已获得口岸建设事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文件(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实施方案、预期效益、绩效目标、资金来源方案、申请口岸建设事项资金数额、使用范围和完成时限等);(二)立项核准文件,(四)《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口岸方向)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五)所申请口岸建设事项资金的使用方案和监督管理办法,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申报表附件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2024年月日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立项或同意实施文件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申请金额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