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监理企业责任落实,提升监理服务质量,引导监理企业创优争先,经研究,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基本信息录入“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但有突出影响或者纪念意义、建筑风格独特、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应当在目标工程开工1个月内,进行创优计划申报,具体时间一般在6月和12月,其中,脱岗时间超过项目工期30%的,(4)项目资料弄虚作假的;(5)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如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区住建局工程监管科和城市建设科联系,联系电话:63400379、63485781,附件: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优质监理项目暨标准化监理项目申报表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7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