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全国生态价值转化样板区建设提供技能人才保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8号)和《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发〔2023〕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印发〈荥经县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835-7621049,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2567730332@qq.com,并注明“《关于印发〈荥经县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日附件:荥经县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