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为切实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选树一批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村,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能够为小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面积达3000亩以上或占本村耕地面积70%以上,三、推荐申报程序请各镇(街道)按照标准择优向区农业农村局推荐1个优质村,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村自愿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正式行文将择优推荐的申报材料连同审查意见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区级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正式行文将择优推荐的申报材料连同审查意见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正式公布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村名单,附件:1.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村推荐申报表2.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村申报汇总表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日附件1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村推荐申报表(格式)农业社会化服务村(盖章):填表日期:2024年月日一、部门推荐审核意见县级区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市级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盖章)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村基本情况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是否建立托管员制度,服务面积达多少亩、占本村耕地面积比例达多少,托管面积达多少亩,其他说明附件2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村推荐汇总表填表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填表时间:2024年月日序号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村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