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40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3〕16号)及《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转发省就业局关于印发<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范>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的通知》(泸市就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在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初审、审核,拟认定泸州市纳溪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凡对上述企业有意见的单位、个人,请及时实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区人社局反映,单位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号,电话:0830-4295160,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