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南政发〔2020〕133号)、《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嘉南财〔2023〕270号)等文件精神,经申报、审核、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确定了2023年第二批南湖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区发改局联系人:盛月春,电话:82571928,陈春圆,电话:82572812区财政局联系人:孙超群,电话:82838554附件:2023年第二批南湖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xls南湖区财政局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