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申报条件:符合《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高校毕业生,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相关政策落实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69号)申报条件:符合《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咨询电话:贵州省就业局0851-86821076(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咨询电话:贵州省就业局0851-86821076三、能力提升帮扶政策(一)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政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免费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能力建设处0851-85837311(二)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支持政策: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就读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免费参加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文件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申报条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申报条件:①属于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流程: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申报条件:①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贵州籍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脱贫家庭、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孤儿等7类应届困难毕业生,咨询电话:就业促进处0851-85837274企业篇一、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政策(一)社会保险补贴支持政策: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申报条件: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咨询电话:就业促进处0851-85837274(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申报条件:①属于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申报流程:见习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就业见习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