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商务局会同长沙市财政局启动流通主体培育及消费促进资金(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方向)申报工作,(五)资金申报企业与项目运营单位一致,申报单位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项目申报,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市商务局对湖南湘江新区,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资金申报平台、长沙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公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和公示结果,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所在的湖南湘江新区,区县(市)按程序拨付至项目单位,区县(市)商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配合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附件:1、2023年流通主体培育及消费促进资金(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方向)申报表2、信用承诺书3、2023年流通主体培育及消费促进资金(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方向)申报初审意见汇总表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2024年6月27日相关附件下载: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流通主体培育及消费促进资金(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方向)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pdf附件12023年流通主体培育及消费促进资金(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方向)申报表.docx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附件32023年流通主体培育及消费促进资金(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方向)申报初审意见汇总表.docx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