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宁南路与培田路连接工程(南段)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宁南路与培田路连接工程(南段)项目地块位于莲峰镇南前村,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宁南路与培田路连接工程(南段)项目用地0.5569公顷,拟征收莲峰镇南前村集体土地0.5569公顷(其中水田0.2415公顷、旱地0.0333公顷、果园0.2592公顷、坑塘水面0.0082公顷、农村道路0.0021公顷、田坎0.0126公顷),三、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于宁南路与培田路连接工程(南段)项目建设,四、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以及《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23〕153号)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莲峰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94500元/公顷,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安置工作由莲峰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五、安置途径(一)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二)本次征收土地未承包到户,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原《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南路与培田路连接工程(南段)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连政征〔2023〕55号)自此文印发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