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局发来《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江商务市场〔2024〕62号),我局对已入库的企业进行补贴资金项目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4年6月28日前提交由有资质的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补贴资金项目审核,经我局和统计部门审核,形成了江海区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审核通过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7月4日,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商贸发展股,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特此公示,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审核通过名单.xlsx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