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善政发〔2022〕23号)中稳外贸相关奖励和补助条款(非免报即得部分),现将2024年度嘉善县商务促进专项资金(政府企业联保)补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嘉善县商务局提出意见,联系人:张浩南联系电话:0573-84228187邮箱:623791616@qq.com附件:1.2024年度嘉善县商务促进专项资金(政府企业联保)补助明细表.xlsx2.2024年度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政府企业联保)补助意见反馈表.xlsx嘉善县商务局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