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工信办函〔2020〕2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1〕3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等文件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要求,现就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总成或核心部件首批次合同金额最低奖补30万元,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库,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原则,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企业进行100%实地核查,对入库储备项目进行排序(省级财政资金将按项目排序综合考虑安排),项目入库储备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评审专家审核意见、局党组集体审核研究评审结果的会议记录等)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正式报送我厅(装备工业处),作为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资金预算编制依据,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附件:1.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2.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预算储项目汇总表3.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信息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6月14日(联系人:王永、梁颖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