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浮山县关于对旅游民宿和农家乐高质量发展进行扶持的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浮山县关于对旅游民宿和农家乐高质量发展进行扶持的暂行办法参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出台的《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相关精神,二、建设标准(一)基础硬性标准国家标准(GB/T41648-2022)《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为旅游民宿、农家乐建设发展必须实现的标准要求,引导民宿和农家乐经营主体着力在强化民宿和农家乐主题与特色、优化服务质量与水平、延伸产业链条与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游客体验感和舒适度等方面做出特色,单栋民宿和农家乐要有自身鲜明主题和文化,并引领游客参与民宿和农家乐的主题特色休闲活动,鼓励民宿和农家乐建设运营注重与智慧科技产品的融合,实现自身民宿、农家乐与全县民宿、农家乐的共同推广,三、认定与授牌民宿、农家乐项目建设改造完工验收后,四、资金扶持与申报通过县级认定并取得统一编号的民宿、农家乐牌匾后,(一)建设改造期奖补县财政对单栋民宿和农家乐建设改造期的奖补标准为建设总投资额的30%,(二)运营期奖补1.对单栋民宿和农家乐持续运营两年,3.鼓励运营期创牌升级鼓励创建国家等级旅游民宿、星级农家乐和山西省“太行人家”,享受建设改造期奖补资金的民宿、农家乐项目方可享受运营期奖补,相关解读:【图解】浮山县关于对旅游民宿和农家乐高质量发展进行扶持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