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为规范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资金申报工作,根据《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实施细则》(珠商〔2024〕7号),市商务局制定了《珠海市2024年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进行申报并做好初审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珠海市商务局2024年6月27日(联系人:陈茜联系电话:2159885)(联系人:王诗宇联系电话:2159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