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认定工作,(二)经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认定的注册在厦门市内的2024年度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将自动纳入后备企业库,(三)由厦门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私募基金、券商或其他上市服务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工作专家推荐申报,二、申报条件通过推荐或自主申报进入后备企业库的企业,(二)经营条件(满足其一)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800万元,三、申报材料申报进入后备企业库的企业,通过首页“2024年度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入口,(二)各区(管委会)上市办负责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三)市上市办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厦门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私募基金、券商或其他上市服务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工作专家于9月20日之前通过金宏网或邮箱jrb_hyc@xm.gov.cn将企业申报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市上市办,并提醒企业于9月20日之前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三)请各区(管委会)上市办于9月20日之前组织申报企业进行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六、注意事项(一)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的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二)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的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附件:1.承诺书2.厦门市上市后备企业申报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