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重点检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执行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开展)(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专项监察,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等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统筹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能效诊断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未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摸底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或报送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新纳入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以及存在淘汰落后设备的用能单位优先纳入监察名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开展)(三)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开展)(四)2023年节能减排审计整改及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开展)(五)公共机构节能情况专项监察,未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全省公共机构“十四五”期间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的公共机构优先纳入监察名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开展)二、扎实做好日常节能监察日常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包括: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未纳入“十四五”前三年监察范围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及国家绿色工厂等能耗限额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执行情况,在开展节能监察的同时推进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摸查核对等工作,并分别向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年度监察工作总结报告,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统筹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能效诊断工作的通知2.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摸底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3.2024年佛山市节能监察名单4.淘汰类用能产品设备退出情况5.实际监察企业名单和监察结果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