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宣传组织各镇、园区围绕省“1650”市“613”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和本地特色优势产业,2.截止到2024年7月25日,近两年内不存在《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种情形,编写申请材料,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点击系统“评分”可反馈评价结果,各地工信部门审核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佐证资料,评价数据及佐证材料一致,初评分达到65分及以上等,对材料不完整的企业可退回补正,区工信局完成网上初审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相关文件及附件材料可在市工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人:丁继广,电话:86553349,“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25-6965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