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满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纸质提交:待各区初审通过后,于7月31日前提交至所属辖区工信主管部门,(三)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工作流程1.各区初审: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2.推荐上报:各区汇总初审通过企业相关信息,并在8月2日前按要求将推荐上报文、推荐企业汇总表(盖章版)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省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系统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二)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并把好材料初审关,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三)开展申请变更1.请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通知(附件5)的要求将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一份)于7月31日前交至所属辖区工信主管部门,2.请各区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表和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一份)于8月2日前一并报送我局,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26日(申报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丘凯倩、吴萍,经开区7619876)附件: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pdf2.附件可编辑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