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樟树市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和规费管理,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规费征收,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规费的减免,根据上级有关规费调整文件,结合本市机构改革调整情况,需对我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规费的收取标准、减免办法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樟树市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和规费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406346550@qq.com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樟树市杏佛路67号(樟树市住建局办公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联系人:敖刚联系电话:0795-736207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三、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详见附件,特此公告樟树市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和规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