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三)支持优质企业增资扩产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母机产业投资项目的新建或扩建工业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按实际投入不超过5%比例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倍增办)(六)培育“单项冠军”企业鼓励工业母机企业深耕下游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七)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工业母机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八)降低企业税负成本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工业母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三、提升数字化制造水平(九)建设智能工厂/车间推动工业母机企业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水平,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智能车间项目每个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十)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支持工业母机企业探索供应商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制造等典型场景,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每个优秀场景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十一)支持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引导我市工业母机龙头企业建设产业链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推动技术创新突破(十二)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推动工业母机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组建工业母机创新联合体,(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十四)支持首台(套)产品研制鼓励推动工业母机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制与推广应用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十五)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等产学研用和上下游联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十八)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对参加境内外线下专业展会的工业母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