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制定“无废细胞”建设管理规定,明确通州区“无废细胞”建设类型、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各类“无废细胞”建设,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认定、公示,聚焦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无废细胞”评估、确保“无废细胞”建设质量提供具体评价标准,4.保障“无废细胞”建设质量,建立长效机制,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提示、约谈和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撤销认定,下一步,“无废细胞”建设将作为推进“无废城市”的重要抓手,通过“无废细胞”建设行动,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无废细胞”典型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