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4〕14号)及省商务厅下发的资金分配方案,科室经审核企业项目材料及核查税务、信用情况后,形成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资金分配计划(第二批)并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公示期自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止,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及监督方式:1.商务局会展科联系电话0760-89892892,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二楼,2.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资金分配计划(第二批)中山市商务局2024年6月21日附件下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资金分配计划(第二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