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并农科发〔2024〕10号文件要求,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决策部署,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按照自愿申报、公开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开展晋源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二、基本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自愿接受晋源区农业农村局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和管理,3.具备稳定的农业类培育师资队伍,4.具备相应的教学条件和必要的食宿条件,三、申报资料培育机构自愿向晋源区农业农村局报送《晋源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1.申报机构申请文件,2.申报机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复印件,8.其他可以印证其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能力的资质材料,2.培训机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联系电话:0351-6594001邮箱:jyqnywyh@163.com附件:晋源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材料.doc太原市晋源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