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5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温州宜源输配电器检测有限公司陈熙媛12996.442温州大象城商贸中心有限公司仇温倩12359.363温州大象城面辅料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周畅12441.364浙数城市大脑(浙江)有限公司项鸿伟11584.415浙数城市大脑(浙江)有限公司王健21519.6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