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在广佛江珠高速k43+500M北滘立交东北方向公路用地有一高压变压器及用电配套设施,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的规定,为查清该案事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现请上述高压变压器及用电配套设施权属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该高压变压器及用电配套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证件等合法证明材料)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将视为无法确认权属人的无主物,并依法处理,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联系电话:0757-8262957318824826339附件:案件现场照片.doc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