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使用分配计划和绩效项目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31号)的规定,现拨付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拨付请项目单位填写《广州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授权支付用款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在6月21日(星期五)前送市商务局(市场规划建设处)申请拨付,市商务局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二、资金使用项目单位收到财政扶持资金后,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完善的项目档案管理,三、监督管理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自觉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后续管理工作,特此通知,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安排表广州市商务局2024年6月21日(联系人:刘文祖,电话:81329353)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第二批)安排表序号主管部门项目名称项目单位方向金额(万元)1花都区科工商信局广州融创文旅城省级示范特色商圈改造广州融创汇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持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1252黄埔区商务局广州黄埔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建造工程项目广州埔供优选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促进商贸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40.443越秀区商务局朴朴超市消费终端网点冷藏冷冻前置仓建设项目广州市朴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促进商贸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98.67合计2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