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滨州市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县(市、区)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滨人社字〔2024〕13号)文件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全市4县2区、1市、2个市属开发区2023年就业重点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研究提出拟督查激励名单:滨城区、博兴县,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43-8173661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