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科经)局,高新区科技局,东津新区经济服务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襄发〔2020〕12号)精神,为落实“鼓励在襄阳登记备案的中介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服务,对当年辅导我市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家(含5家)以上的中介机构,每认定1家奖励该中介机构2000元”的奖励政策,现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1、申报对象为在襄阳市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高新技术企业材料编写申报认定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到申报截止日期已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2、中介服务机构需于2022年5月1日前已在襄阳市科技局进行备案登记,3、中介服务机构应是2021年辅导襄阳市所属辖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家(含5家)以上的,4、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名称需与签订合同名称、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系统内填报名称均一致,二、奖励标准在襄阳登记备案的中介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服务,对当年辅导我市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家(含5家)以上的中介机构,每认定1家奖励该中介机构2000元,三、申报材料及要求1、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2、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内填报的中介机构服务凭证(导出的凭证须带水印、加盖公章),按照奖励资金申请表中企业名单的顺序报送,3、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合同)、发票复印件(需同时加盖服务机构和企业公章),按照奖励资金申请表中企业名单的顺序报送,4、中介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开户银行账户资料(加盖公章)请各申请单位于4月29日前将纸质资料报送至襄阳市科技局高新科,逾期不提交资料或资料不齐全未按期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奖励,(二)市科技局负责对申请资料审核,提出奖励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批下达资金,(三)各申请单位及相关企业不得恶意串通、弄虚作假,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凡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即行追回资金,并纳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四)联系人:刘君妮电话:0710-3531343,翟鑫电话:0710-3510903,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荆州街85号襄阳市科技局高新科(407室),附件: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襄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