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城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经信局、信访局、总工会、人民银行: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局于2022年4月份对18家用人单位2021年度工资支付行为信用信息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评价结果为18家守信,现将评价结果通报给你们,请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附件: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1年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汇总表.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