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商务局商超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各有关大型商超: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现将《三亚市商务局商超信用评价制度》印发给你们,三亚市商务局2024年6月6日(联系人:郑狄联系电话:88279111)三亚市商务局商超信用评价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监督管理,第二条商超信用评价工作对象包括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实地经营的商场、超市(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高诚信经营意识及信用水平,按照《三亚市2024年度商务流通领域(商超)信用评价表》(详见附件1)进行评定,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评价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三亚市商务局确定纳入当年度信用评价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第八条商超信用评价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实施:(一)被纳入评价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自接到开展本年度商超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后,(二)三亚市商务局根据参评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按照《三亚市2024年度商务流通领域(商超)信用评价表》拟定信用评价初评等级结果,(四)三亚市商务局自收到异议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异议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第九条商超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在评价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主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第十条对于商超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优秀)和B级(良好)的生产经营单位,鼓励B级(良好)的生产单位继续提升诚信经营意识,附件:1.三亚市2024年度商务流通领域(商超)信用评价表2.信用承诺书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