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3〕142号),截至2024年6月1日,其中商品肥(粉剂)还田技术模式1万亩,堆沤粪肥还田技术模式9.11万亩,依据《中共昌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委农办发〔2023〕13号),确定我县项目达标面积总计9.3977万亩,其中商品肥(粉剂)还田技术模式达标面积0.986万亩,堆沤粪肥还田技术模式达标面积8.4117万亩,按《中共昌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品肥(粉剂)还田技术模式补助标准100元/亩,堆沤粪肥还田技术模式补助标准85元/亩,现将昌图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请于2024年6月21日17:00前,下午13:00-17:00地址: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610室联系人:邱振山邮编:112599附件:附件昌图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验收和补助资金公示表.xlsx昌图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