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4〕110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江门市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实施办法》(江科〔2020〕117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24年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2023年度我市通过省科技厅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市科技局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名单详见附件),二、资助金额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50万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分别资助10万元、15万元,平台依托建设单位属市有关单位的,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3:7的比例承担,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已获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资助资金的单位,网上申报材料经市、县(市、区)两级科技部门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的直接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四、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17:00,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17:00,江惠通技术咨询:677814686(QQ群号)附件:2023年度江门市通过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名单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