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工信办函〔2020〕2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等要求,为做好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二、工作程序和要求(一)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二)项目申报采取纸质和网上方式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按申报指南要求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加盖公章)后,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核查项目的真实性和出局意见(加盖公章),申报企业均需要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二)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1)进行编写,装订成册的资料务必在封面、内页(要求盖章处)和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特此通知附件:1.2025年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东莞市)申报指南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13日(联系人:樊欣怡,电话:22239982)附件1:2025年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东莞市)申报指南.docx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