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操作规程(深宝人才办〔2020〕3号)要求,现对2022年企业设立内训机构资助项目拟资助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6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拟立项资助的企业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我中心将对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的信息一经查实,我中心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联系人:洪老师,电话:2999305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122号,邮编:518101)附件:2022年企业设立内训机构资助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2022年4月21日附件:1.2022年企业设立内训机构资助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