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GMFG2022002号明府办〔2022〕2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7日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佛府〔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第二条扶持对象和范围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高明区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三)本办法所指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已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的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第二章扶持政策第三条承租生产性用房及配套用房扶持(一)企业在高明区新租用自用生产性用房及配套用房(不含宿舍),第四条利用外资补助扶持对在高明区新批的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金额200万美元以上、5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报告,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区经济科技促进局负责对异议进行审查,第七条申报资料(一)租赁补贴申报资料1.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租赁补贴),(二)利用外资补助申报资料1.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外资补助),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等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层次、有重点地对扶持资金的申请、使用和验收进行监督管理,第十条企业在获本办法相关扶持资金后,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doc附件2.申请报告.doc附件3.申报承诺书.doc附件4.出资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