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4〕84号)和苏州市科技局相关要求,现将吴江区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二、组织方式1.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2.除省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体单位(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外,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请意向申报企业及时向所在区镇科技部门报备,申报材料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请打印扫描后,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