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年公开有关情况,(三)对外公开六类机构年度现场检查结果,(六)对内通报六类机构非现场监管情况,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季度完成全区六类机构非现场监管情况报告,二、通报形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发文、官网公布、官微公布及向银保监会报告等方式,按本通知要求通报,三、通报时间(一)六类机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三)六类机构年度现场检查结果,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对外公开,(五)六类机构年度监管情况报告(详见附件2),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报送及通报工作,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应于次年4月10日前完成报送及通报工作,(六)六类机构非现场监管情况报告(详见附件3),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别应于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次年2月10日前完成通报工作,附件:1.××××年六类机构基本情况2.六类机构年度监管情况报告3.六类机构非现场监管情况报告2022年4月12日文件下载:总附件.wp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