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条件1.参赛人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人应遵纪守法,(3)报名参赛时应尚未在滨海新区注册创办企业或在滨海新区注册创办(含迁入)企业时间在2023年1月及以后,如尚未依托参赛项目在滨海新区注册创办企业,自在滨海新区创办企业注册之日起,2.参赛项目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滨海新区产业发展方向,根据项目填报的参赛材料进行打分,(此阶段无需项目路演和答辩)初赛日期:2024年8月中旬,根据项目填报的参赛材料进行打分,5.线上审核晋级决赛的参赛项目,需提交参赛人和参赛项目的参赛资格、财务状况、融资状况(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赛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业绩等佐证材料以及技术或产品或服务的证明材料,根据参赛人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情况,根据参赛人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情况,六、申报材料1.线上审核应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6)为职工在滨海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