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播报一、适用范围主要内容: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服务对象:法人二、主管部门名称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泰顺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四、受理条件①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③经办地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五、办理时间和地点受理地点:泰顺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3号)三楼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六、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办结—送达①申请人向泰顺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3号)三楼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或移动端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②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③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准予核定决定后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七、办结时限法定期限:180工作日承诺期限:30工作日八、咨询途径咨询电话:0577-67583064、0577-67587540附件:申请材料目录.doc。